1、公司亏损时股东是否可以追加投资公司亏损时股东仍然可以追加投资,但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公司亏损时股东不能追加投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用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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