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诉讼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分配问题。如双方都存在过错,责任按过错原则分担:如均无过错,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代领吗
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一起去取,需要带驾驶证等材料去取。拿了认定书不等于结案,,要双方达成赔偿或谅解协议并已履行才可以结案。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二、对方全责要我行驶证驾驶证吗?
需要。无论是哪一方全责都需要双方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资料供交警登记。后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需要这些信息。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各方、车辆、道路、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交管部门调查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和日期。
无法核实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和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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