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的用途很广,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和员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证明员工是通过正常的程序办理的离职,证明员工已经是自由人的身份,可以申请失业金或者寻找新的工作,可以凭此证调整人事关系、社保以及公积金等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一、劳动仲裁期间能不能找工作
很多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已经从原用人单位离开,正在寻找新的工作,其实在劳动仲裁期间能不能找工作是需要区分情况的:如果劳动者与原来的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寻找新的工作,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还没有与原来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在法律上并未明确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但如果劳动者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给原来的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与新的用人单位需要对原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者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署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更应该对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更加慎重。因此,律师建议员工离职时应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以防使自己由主动变为被动。
二、离职证明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1、法定载明条款
根据上述条款规定,员工离职证明必须写明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便于之后用人单位继续计算工作年限;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即员工离职之日或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可参考计算竞业限制期间;
(3)工作岗位,员工离职前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便于新用人单位招聘及离职员工应聘时参考;
(4)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工作年限。
2、建议载明条款
(1)员工的离职性质
离职性质指用人单位与离职员工之间以何种方式解除劳动关系,一般包括协商一致离职、员工主动辞职、单位单方面辞退、经济性裁员等。
(2)员工的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情况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离职证明中有必要对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及保密义务情况作出明确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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