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的犯罪行为认定如下:
一、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三、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
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
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生产劣药罪有死刑的情况吗?
生产劣药罪有没有死刑。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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