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未遂被诈骗 钱要得回来吗
时间:2023-03-05 18:42:21 4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招嫖被骗了钱能追回。不法分子利用上门服务或者是招嫖服务为诱饵,欺骗受害人,通常会让先交保证金安全金为由骗取受害人的钱财,是典型的网络诈骗,建议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报警之后,你也受到批评教育,由于卖淫嫖娼属于违法行为,你已经合对方达成卖淫嫖娼的意愿,但是没有成功,属于情节较轻,会受批评教育,被骗的钱是可以追回来的。

一、警察嫖娼的来源

警方认定嫖娼行为,必须要有直观证据,例如:犯罪嫌疑人自述、金钱交易行为、招嫖行为、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遗留在现场的物证(避孕套等),警方执法仪摄取的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要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有:民警当场抓获时现场的有关物证(现金、安全套及套内精液)或书证(结算票据);能够证明他人嫖娼的视听资料(录音录像或照片)等。公安机关作出治安行政处罚要有能够证明存在违法行为客观事实的充足证据,如果证据不足进行处罚,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撤销。

二、套路嫖报警后自己会被处罚吗

套路嫖报警后当事人会被处罚。对嫖娼人员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嫖娼、或者在18周岁以上有2次以上嫖娼行为。可以依法适用收容教育。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者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属于初次嫖娼。,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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