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安置房公证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房屋公证可以证实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但它不能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也不会导致物权变动的发生。房屋转让应当由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所有权转移登记。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安置房公证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房屋公证可以证实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但它不能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也不会导致物权变动的发生。房屋转让应当由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所有权转移登记。
房屋转让如何办理?
房屋转让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他人,包括房屋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屋转让需要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 卖方和买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赠与、继承合同,明确房屋的基本情况和权利义务。
2. 双方需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房屋交易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等。
3. 登记机构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则予以登记,发放房屋交易登记证明。
4. 双方需要在房屋交易登记证明上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继承合同,并加盖卖方和买方公章。
5. 登记机构在房屋交易登记证明上加盖房屋交易专用章,并发给房屋交易登记证明。
6. 买方持房屋交易登记证明到房屋权属转移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7.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部门审核房屋交易登记证明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表,如果材料齐全则予以办理,并发给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证明。
房屋转让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继承合同,并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房屋交易登记,获得房屋交易登记证明后,方可进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以上流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和阻挠。
房屋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房屋公证可以证明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不能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因此,房屋转让应当由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所有权转移登记,以确保房屋权属的合法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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