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真实合法意思表示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在安置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该房屋有可能会因政策原因暂时不能过户。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安置房买卖合同要注明哪些问题?
1、查看产权人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有?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
2、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3、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这主要包括售房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全文6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