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本参与运营的全资子公司毫无疑问地被列为国企范畴。
在国企旗下,其下属单位大致分为三类:
首先,全资子公司这类单位系由国家出资全面掌控;
其次,参股超过50%,甚至在控制权上占据主导地位者,我们称之为控股国有企业或绝对控股国有企业。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