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由谁办理出院手续
时间:2023-08-13 09:35:21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工伤当事人来办出院手续。如果行动不便可以由老板或者亲人前来签字,如果可以行动,也可以自己签字。工伤出院涉及公司赔偿的问题,工伤出院时,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要记全。

工伤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

3、治疗及休息期;

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5、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出院手续怎么弄

如果行动不便,可以由老板或者亲人前来签字,如果可以行动,也可以自己签字。

工伤出院涉及公司赔偿的问题,所以工伤出院时,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一定要记全。

1、关于误工费:要求医生写明需要全休多久,而不是注意休息;

2、关于护理费:要求医院出具住院期间需要几人护理及护理的天数;

3、关于营养费:要问清楚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补充,如果需要,就要写明需要加强营养补充及营养的种类;

4、关于后续治疗费: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及治疗的时间、费用;如果需要就要求医生写清楚;

5、关于辅助器具的费用:是否需要辅助器具及辅助器具的种类、价格;如果需要就要求医生写清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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