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清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清算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股东会破产决议;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公司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会计报告;
6.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二、公司清算程序怎么走
公司清算的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三、公司清算期间还能经营吗
在公司清算期间,经法院许可,公司可以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的法人资格虽未丧失,但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已受到极大的限制,它不能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从事一切对外活动,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只能从事与清算有关的各种事务。但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公司可以从事与清算活动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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