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冈市征地拆迁前会公示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要求,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必须在制定出征收补偿方案之后,马上公之于众哦!否则的话就是犯法啦,那些受影响的居民们就有权去请求公开或者向上级提出行政复议投诉呢。
这个法规还有个细节需要注意:那就是市或县级政府会召集相关部门来评判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可行,然后将最终的结果公之于众,广泛征集大家的建议和意见。
这个征求意见的时间可不少于30天哦。
最后,市或县级政府还得把收集到的反馈信息和根据大家的意见所做的调整都及时地公布出来。
当县级政府做出了房屋征收决定之后,他们也得赶紧把这个消息公之于众。
公告里应该包括征收补偿方案以及关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重要内容。
市或县级政府以及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如果房子被依法征收了,那么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随之收回了。
如果被征收人对于市或县级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感到不满,他们可以选择向上级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
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征地拆迁协议属于合同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没错!征地方和需要征用土地的人,以及涉及到的租赁房子的人,都会签订这样一个协议书,目的就是为了明确在征用过程中,大家各自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享受什么权益。
说白了,这其实也是一种合同,而且还是民法里面规定的那种,用来明确双方在这个过程中所享有的那些权利和所要承担的哪些义务的。
咱们国家的相关法律也有规定,如果是政府部门要征收你的房子,他们必须和你签一份补偿协议,而且必须是先给你补偿,然后才能开始拆你的房子;如果你对于这个征地有任何疑问,你都可以先去相关部门申请听证会;如果你觉得这个征地行为侵犯到了你的合法权益,你还可以去找国土资源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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