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对“寒水石药王枕”、“胡三帖”、“泰宝痛消灵”等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全国2006年第4期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情节严重的20种医疗器械名单,这20种医疗器械产品的违法情况主要是“广告中含有大量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等,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欺骗和误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对“寒水石药王枕”、“胡三帖”、“泰宝痛消灵”等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
另外,北京周林频谱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周林频谱保健治疗仪”、上海衡通生物医学有限公司生产的“YP-9视力保健仪(中科卫视仪)”、广东泰宝科技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效离子感应消痛贴(泰宝痛消灵)”等产品,均存在着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等规定。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和药品一样,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情况也比较普遍和严重,但由于不像药品那样直接进入体内影响健康,百姓对医疗器械的虚假宣传认识还不够,因此,消费者要加强这方面认识,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和曝光,加强对医疗器械虚假宣传的打击和监管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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