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后悔了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要回来,首先赠与的房屋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然后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最后,房产受赠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一、赠与房产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三、赠与合同效力的明确规定有哪些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3、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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