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证补办流程是: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原件)、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原件);
(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原件);
(六)地籍调查表(原件)、宗地图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原件),如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该资料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调查人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四邻指界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他人指界的还需提供委托书);
(八)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复印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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