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上的摄影照片绘画不是一定算侵权的。如果当事人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以及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等非盈利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或当事人支付相应报酬,且经过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的,不认定为侵权。反之,则应当认定为侵权。
使用盗版后卸载还算侵权吗
即使卸载,侵权行为已经完成。建议和对方协商。
软件盗版有五种最常见的形态,了解盗版的种类将可帮助使用者避免因使用非法软件而衍生的各种问题。
1.使用者侵权
使用者侵权是指公司员工进行未经授权的软件复制,它有以下几种情况:
以一个授权的软件备份在多台电脑上安装使用;复制磁盘以供安装及散布之用;没有可以升级的版本的合法软件,却盗用升级版的优惠;采购教学版或其他有限制或非零售的软件,而没有供商业用途的授权;在工作场所内外交换磁盘。
这些做法必须禁止。
2.客户端/服务器滥用
当网络上有太多员工在同一时间使用服务器上的一项中心软件时,就发生客户端/服务器滥用的情况。如果您有局域网络,并且在服务器上安装了软件供多人使用,您必须确定有足够的授权允许您这样做。如果您的使用者人数比授权所允许的人数还多,此即为“滥用”。您可以通过确保员工了解授权限制;通过安装“计量”软件,使仅限于授权允许的人数可以登录;或是通过购买另一项授权,使其涵盖您所需要的使用者人数,来解决这个问题。
3.在线侵权
以传统的方式购买软件的规则,应该适用于线上软件的采购。在线侵权可有以下几种形式:
盗版软件网站,免费供人下载软件或是交换上载程序。网络拍卖网站,提供仿冒、渠道外销售、侵犯著作权的软件。对等式网络,能够让人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传送有著作权的软件。
4.硬盘预装软件
某些电脑经销商会在电脑硬盘上预先安装非法软件,以期增加其商品的吸引力,此即为硬盘预装软件。当您洽询“增值经销商”(VAR),销售或安装新软件到您办公室的电脑上,也会出现同样的疑虑与问题。
5.仿冒
仿冒是以直接模仿为意图,将有著作权的产品非法复制及销售。就套装软件而言,常可见到包含软件程序的光盘或磁盘、以及相关包装、手册、授权合约、标签、注册卡及安全警示的仿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