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图片来绘画侵权吗
要判断临摹网上图片或者照着网上图片绘画是否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分为两类情况,其一,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照着网上拥有版权的图片绘画一模一样的画作,并且对外销售,那么就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违法行为;其二,如果照着网上拥有版权的图片绘画一模一样的画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研究、个人学习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法定情形,那么就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违法行为。
二、属于侵权的情形
要定性按照网上图片绘画是否侵权,需要根据绘画目的,绘画完成以后该画作的用途来综合加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四十六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1、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4、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5、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6、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7、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将画作进行出售或者其他行为可能会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三、不属于侵权的情形
参照网上图片绘画的行为不一定就定性为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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