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法律责任,它包含这样几层意思:
1.民法设置侵权行为法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公平分担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2.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是危险责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源于机动车这一危险物。
3.它的责任主体就当然是能够控制机动车辆,并获得运行利益的机动车所有者和使用者。
因此,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是保有人责任。
一、租、借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承担责任
车辆外借发生交通事故,其赔偿责任由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和保险公司来承担。
我国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车租给别人出了事 我要负责吗
将机动车出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应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是车主作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在出租机动车辆时,只要尽了严格的审查义务,出租给了具有驾驶证且具有一定驾驶机能的人,其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租车人实际控制、运行车辆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错而发生交通事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租车人是实际的侵权人,理应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此时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二是当机动车辆存在安全运行瑕疵时,如:机动车主因疏忽大意在出租车辆时未向租车人履行告知义务,而作为租车人也因疏忽大意而未向机动车所有人了解机动车存在的与安全行驶有关的瑕疵时,双方均存在过错行为,作为出租、出借机动车辆的所有人应与承租人、借用人作为共同赔偿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是机动车辆所有人在出租机动车辆时故意不告知或保证机动车无瑕疵,而发生交通事故,应由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单独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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