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单》,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婚证及复印件、妊娠诊断证明、户籍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居住在沈阳市的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还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免费办理一孩生育登记。
相关知识
流动人员可以在当地办准生证。现在新出了条例,夫妻流动人员可能在现居住地办理准生证。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要加强协调沟通,履行信息核查责任,不得相互推诿。要切实解决同一城市内人户分离、集体户口等人群的办证难问题。
通知要求,在县、乡镇(街道)政务大厅设立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证。没有政务大厅的,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
同时要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推诿、拖延或拒不办理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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