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地产“一路走来,新一轮“切片”即将结束。石家庄市在义务教育阶段一直坚持“分层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政策,因此**房地产应运而生。”**房地产“往往伴随着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高房价,所以我们在选择**房地产时要非常谨慎。家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2。有些项目可能离学校很远,但将来他们会“把自己的名校带进房地产”。在学校实施的早期阶段,这些房地产将更便宜。如果确认该项目确实与名校有合作,在孩子们不急于入学时,可以提前考虑作为替代方案;
3。”*“房地产”也有政策风险,如今年石家庄行政区重新划分、多所学校用地变更、转型升级等因素,2015年的**房地产肯定会有很大的变化,所以家长要时刻关注政策走向。
由于2014年石家庄市区域调整,桥东区被取消,相邻的长安区和桥西区应根据区域调整后的学校分布和人口分布重新确定招生区域。正因为如此,石家庄市教育局首次推出了“招生地图”。切片工作要求“无缝”和“零死角”。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新建住宅小区、插入式住宅小区、廉租房等难题。其公布后,石家庄市民将对“*”房地产在石家庄的分布有更全面、更直观、更准确的了解,并对帮助家长购买“*”房地产起到引导作用。细则:有关住房的新政策要求与户籍、住址、房产证一致。
在确定学生户籍时,要求适龄儿童和未成年人向其父母(或监护人)登记。户籍所在地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要求,即户籍、住址和父母(监护人之家)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必须为户籍)。
2。公共属性不用作附近注册的基础。
如果适龄儿童或少年的父母中有一方是独生子女,且该儿童或少年与祖父母定居并常年与祖父母同住,且无户籍记录,他或她可以根据其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财产,根据入学地区就近上学。共同财产不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上学的依据(父母共同财产除外)。因拆迁分居的,父母应当提供证据。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其父母应提供拆迁协议、现行实际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安排招生。
4。
未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社区的适龄儿童、青少年,由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因地址转移需要跨省留学的,需提供房产证。
对于因家庭住址转移等原因需要跨县进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查阅《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簿》、《学校管理办法》等,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符合条件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石家庄市小学跨县转移证明表》(附件3)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跨县转移手续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县级教育。
6。因地区调整有疑问的招生地区,由学校与区教育局协商确定。
市第二中学(原市第五中学)西校区招生面积由学校和新华区教育局确定;市第六十一中学招生面积由学校和井陉县教育局确定;市第119中学招生面积由学校和正定县教育局确定。回族小学毕业生由新华区教育局安排到第九中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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