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结婚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1、本市居民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无配偶、非直系亲属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声明;
2、香港居民需要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身份证、经过公正的无配偶和非直系亲属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声明;
3、澳门居民需要港澳同胞回乡证、澳门身份证、经过公正的无配偶和非直系亲属和三代内旁系血亲声明。
结婚登记条件及所需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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