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设立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股东会、股东任命,具体由章程规定。
一、董事会最低由几人组成比较合理
1、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法定最低人数是3人或5人,具体视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定。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二、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
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未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的职权是由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通常可以参照董事会的职权。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的公司管理人员。总经理和执行董事的区别如下:总经理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的,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而执行董事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因此其代表的是股东会的利益,其主要是对企业战略发展负责。
三、公司执行董事有哪些职责
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2、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计划;
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5、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6、决定聘任或解聘负责管理人员;
7、制定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和弥补亏损计划;
8、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9、其他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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