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未成年人的最初监护人是谁,若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则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的个人或组织担任,但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相关部门同意。
子女的最初监护人是其父母。若父母已故或无监护能力,则依次按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接着是兄弟姐妹,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的个人或组织。但是,这些都要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相关部门同意。
监 护 人 如 何 确 定 ?
监护人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监护需求的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方式:
1. 父母: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天然监护人,如果父母健在并且没有丧失监护能力,他们可以担任监护人。
2. 祖父母:祖父母与父母同属于一个家庭,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祖父母可以担任监护人。
3. 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之间没有其他亲属担任监护人,他们可以担任监护人。
4. 其他人:如果监护人先于被监护人去世,没有其他亲属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以担任监护人。
5. 社会福利机构: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担任监护人。
在确定监护人时,应确保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监护人存在监护能力问题,他们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来获得监护资格。
监护人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有监护需求的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方式: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人、社会福利机构。在确定监护人时,应确保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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