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费与居住权
时间:2023-06-08 10:35:08 4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估计绝大多数人都认可,在居民住宅楼的价格中,属于土地这一块占了很大的比重,尤其是在大城市,建筑材料的成本几乎都可以忽略了。虽然属于土地的成本也被分成好多个名目,但说实话,那些众多名目一般老百姓是看不懂的,总有一种忽悠人的感觉,我们姑且将之称为土地费。

首先,我们来看看土地费到底占了多大比例吧。在北京的四环到五环之间地带,商品房的售价在2万元/平方米应该不是少见的吧(比这贵的也有的是),那么其中的建筑成本是多少呢?由于开发商从来没有公布过他们的成本清单,物价局好像从来也不核定他们的价格是否合法,所以我们无法知道他的建筑成本是多少。不过,可以间接估计的。在北京远郊区,比如在房山、延庆或者密云的乡镇上同样质量的商品房的价格(他们的建筑材料的成本与北京四环到五环之间的应该不相上下)好像就在2-3千元/平方米,也就是说每平米的价格差为17000-18000元左右。这种价格差应该就属于土地费之差。2008年我在四川老家一中学同学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修建了一座两层的小楼,楼上三室一厅一卫,楼下厨房、餐厅、卫生间、一个做生意的门面房、外加一个车库,总共建筑面积246平方米,从到政府那里办申请手续开始,到建筑、装修等全部完工,总计花费14万5千元。平均每平方米的成本为589元。应该说他们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和运输成本肯定都比在北京的房地产开发商们大批量采购和运输的成本要贵不少的。从以上价格的对比,可以估计出,在大城市里土地费用所占的比例有多高了(从而也就不难理解一个读了20年书的大学教授或者从事科学研究的学者比农民活得还累的原因了)。

那么土地费用在居民住宅楼的售价中占这么高的比例合理吗?应该说是合理的,其中的道理大家都知道,在这里就不用讨论了。现在有一个问题是:土地费应该由谁来收?人人都得缴土地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按这个法律的规定,土地费当然应该由国家来征收,任何个人或开发商应该是无权收取的。房地产开发商除了赚取他应该得的利润外,没有任何权利从土地上获取收益。凡是与土地有关的收益都应该由政府通过税收的方式收缴并进入国库。

那么人人都该缴土地费吗?既然土地是归全民所有,那么每一个公民应该都拥有在这个国家居住的权利,都是主人!我在自己的土地上居住凭什么还要缴费,缴给谁?我是主人啊!但是因为这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是归全体中国公民所有,不属于某些个人。所以你只能使用属于你自己的那一份,不能多吃多占!否则就侵犯了别人的利益!

没有多占,就不用缴费!我是这个国家的主人,我是纳税人,我有居住权!否则凭什么让我交税?凭什么让我爱这个国家?在国家面临为难之时,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凭什么让我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这个国家?

多占了,就必须缴费!土地是有限的资源,就算你很有钱,但是你让这个国家的土地资源增加了吗?没有?那你就没有资格多占!不管你是官员,还是大款,不论你是明星还是狗屎,多占了就必须向国家,也就是向其他所有的公民缴费!如果哪一天你能让贝加尔地区回归了,让中国的国土面积增加了,可以考虑让你不缴土地费(这一点尽管放心,因为住中南海的人居住面积都比较大,尽管那里地价很贵,好像都不用缴费的)。

综合上述,我建议咱们国家通过立法实行这样的房地产政策:第一套房子的价格基础是建筑成本加房地产商的合理利润,第一套房子不交与土地有关的费用,因为这是对一个中国人生活在自己国家土地上的居住权的保证;第二套房子的购买成本就应该再加上土地费和税费,因为第一套房子已经保障了你的居住权。第二套房子以及其他更多的房产都属于你的个人投资行为,依法交纳土地费和各种税费也就合情合理了,这也是你爱国和承担责任的一种体现。进一步提高第三套房子的税费水平则是因为我们国家人多地少,需要控制土地占用,保证耕地绿地建设,是保护环境的必然措施。

或许有人说,不同地区的土地费差别是非常大的,第一套房子不交土地出让金,那所有人都去天安门附近买房,行吗?当然不行!应该再加上一条,距你的工作地点3公里以内买房,否则不享受上述第一套房子的政策。你在山西挖煤,山西是完全能保证你的居住权的,凭什么跑到北京来要求你的居住权?你在中关村上班,跑到天安门买房,上下班方便吗?这岂不是制造交通拥堵?3公里以内是保证你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按时上下班!

政府不要听那些所谓的经济学家们瞎扯了,真正的经济学家实际上都在那里埋头钻研学问,根本就不会到处摇旗呐喊的。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夸夸其谈的其实都是一些房地产商的吹鼓手,是被金钱收买了的粗俗文人(有的甚至是被金钱腐蚀了的黑心无品文人),不会真正为民族未来和国家的和谐发展操心的。房地产商满脑子都是利润,有哪位中国当今的房地产商的脑子里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进欢颜的社会追求?当一个社会文人为奸商吆喝,商人不关心社会未来时,那些商贾巨富也只能是昙花一现,这个社会是没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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