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办证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之后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对房屋进行测绘;领取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好申请表找开发商审核并盖章;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不动产证。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的时间是交房后的60天内,开发商需要将房屋产权资料送到房管相关部门,由房管相关部门做初始登记,时间周期约20-60天。也就是说,购房者交房后的三个月就可以在当地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查询初始登记的情况了,或者直接咨询开发商。
第二步:购房者填写《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
初始登记确定完成后,购房者就可以去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了,填好后,需由开发商签字。
第三步:取映射图(表)
购房者可向开发商申请领取测绘表,到相关部门申请房屋面积测绘。这一步也是相当重要的,是相关部门确定房屋面积的重要依据,必须出现在房产证上的。
第四步: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物业所在地的区代理机构收取,购房者缴纳这两项费用的发票一定要保管好。
第五步:为领证准备材料
购房者需要准备领取房产证所需的材料,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结算文件、契税发票等。
第六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权证购房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办证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不动产证。还需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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