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型如下:
1、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处罚: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定授权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依法应当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给予的行政法规制裁;
3、行政强制:指行政执法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管理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采取的措施;
4、行政征收: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政权,依法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强制地、无偿地征集金钱或实物的行为。其种类主要包括税、费。如果本部门仅有收费权,也可以直接列为“行政收费”;
5、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6、行政确认: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给付: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依法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者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成都将再减370项行政权力主要为处罚权
成都市昨天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成都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邢毅披露,今年成都将精简至少5%的政府行政权力事项,约有370项权力事项将被取消,其中主要为处罚权。此外,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成都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已制订初稿。
去年公布清单今年动刀削减
去年,成都市率先在全国公布了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引发各界关注好评。这些权力共7437项,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占绝大部分(6304项)。
在去年公布清单的基础上,今年成都要对这些权力动刀,精简数量约370项。成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平说,精简的权力事项主要是处罚权,行政部门不能靠罚款来维持运转。
根据已公布的权力清单,目前拥有最多处罚权的是市公安局,共有742项。
此次精简的原则是,凡国家和省上已取消的,坚决取消;凡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清理取消。确需保留的权力事项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此外,成都还将建立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完善新设行政权力事项审核论证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
规范自由裁量权初稿已形成
依法行政的另一项重点任务是规范行政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今年,成都市政府将制定《成都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明确减轻、从轻、从重的行政处罚情形,并予以公布,各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也将制订各自的自由裁量权规则和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邢毅说,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初稿已经形成,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官员重大决策失误将被追责
决策失误的危害远远大于浪费,权力不能用到不该用的地方,在昨天的会议上,孙平对规范官员重大决策程序强调再三,重大决策必须按程序办,要搞责任追究!
成都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计划显示,今年将制订《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将健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那些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将被严格追责。
此外,成都市今年将建立推行依法行政公报制,将定期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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