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死亡工伤的过程是:
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
3、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认定工伤决定书;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一、深圳工伤认定多久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r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工伤认定办法》r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r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认定应该如何认定
工伤认定的流程:
一、申请。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伤认定的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对于提交的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补全材料或者材料本身就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申请。
三、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伤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四、作出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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