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者不动产转给受让人,对于符合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等这些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不仅适用物权所有权还适用于其他物权,所以对于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人并未丧失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如果抵押权人将该不动产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的,那么也是适用善意取得的。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有哪些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受让财产时为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动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登记。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转让给第三人,若果第三人为善意,则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该财产的原所有权人不得再向第三人请求返还。
二、善意取得是指什么?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让与人,非法将他人占有的动产交付给受让人后,如果受让人出于善意取得动产,则取得动产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房地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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