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迁孩子户口流程如下:
1、把落户申请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2、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3、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4、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
丈夫去世的孩子和妻子的户口可以保持不动,如果孩子小,需要母亲抚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申请将孩子的户口迁往母亲这边来,也可以将母亲的户口迁往孩子的那边去。迁移孩子的户口,如果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
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
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配偶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此时需要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遗产,而遗嘱中明确说明了每个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的,
一般来说,在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份额应该是均等的。如果满足一定条件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生活有一定困难的遗产继承人给予照顾,多分配一些份额的遗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发生继承方面的纠纷之后,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关于如何来进行财产的继承以及继承的份额,是根据不同的继承方式来进行确定,比如说如果是法定继承同一顺位继承人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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