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流程?
时间:2023-03-24 21:31:37 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若结婚登记地就是被告住所地,则当事人可以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但是,结婚登记地是原告户籍所在地的话,则一般不是在该地起诉。另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如果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是不是就离不了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根据离婚自由的原则,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确定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另外,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二、在外省可以办离婚证吗

在外省是否可以办离婚证分为两种情况。若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获得的,则不能在外省办离婚证。若离婚证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则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在外省办理离婚证。诉讼离婚的,可以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法院起诉离婚,若被告被监禁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请问离婚可以在异地离婚吗?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说如果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在异地诉讼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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