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六)当事人提交4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七)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证件。
内地居民: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香澳台港居民:
(1)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同胞回乡证;
(2)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经港澳台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在深圳登记结婚的条件
在深圳登记结婚的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
领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必须携带资料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按《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对当事人双方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3、登记。经全面审查了解,男女当事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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