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4日,全省法院司法鉴定改革研究会在我院召开。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益民,副院长秦瑞基,副局级审判员王孔宝,省高级法院技术室副主任魏绍义,我院司法鉴定管理处主任逄振悦,全省部分中级法院和我市两级法院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与会人员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我省法院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交流了看法,一致认为,司法鉴定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司法公正和效率、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不是要削弱,而是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技术支持、业务指导、程序监督、报告复核等,督促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中介机构提高自身水平,坚持公正鉴定,防止暗箱操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的鉴定权益,以准确的鉴定结论有力地支持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会上,逄振悦主任代表青岛中院首先作了经验介绍。与会人员对青岛中院阳光拍卖的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青岛中院开全省法院风气之先,严格筛选入册拍卖机构、公开摇珠随机选择拍卖机构、加强跟踪监管的做法,有效地杜绝了暗箱操作,提高了拍卖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有力地促进了鉴定公开和公正。同时,青岛中院法医类鉴定对外委托管理办法也正在征求意见,当事人关心的法医类鉴定无门问题很快也将得以解决。与会人员认为青岛中院的做法很有典型意义,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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