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内户口迁移需本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女士官子女、福利院集体户口等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办理特殊原因下的市内迁移需要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并经过批准。若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则可立即办理。
1.对于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如果要将户口从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办理市内户口迁移需要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如果非本人或户主办理,则需要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书。
2.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女士官子女、福利院集体户口等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如果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市内迁移,则需要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并经过批准后方可办理。
3.如果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则可以立即办理。
如何立即办理户口投靠?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投靠是指公民将其户口迁入他人户籍地,或者将自己户籍地迁入他人户籍地。为了便于群众理解,这里我将户口投靠的概念解释为“跨省投靠”。
对于如何立即办理户口投靠,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1. 准备相关材料:跨省投靠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
(2)投靠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投靠人的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原件;
(4)投靠人与投靠人父母或配偶的亲属关系证明;
(5)投靠人与投靠人父母或配偶的婚姻关系证明。
2. 申报户口: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向目标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
3.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户口迁移费。
4. 领取新户口簿:办理完成后,将领取新的户口簿作为办理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提前与目标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总之,跨省投靠户口是一项涉及法律和程序的事务,请您务必了解相关规定,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产生的麻烦。
为了便于群众理解,户口投靠是指公民将其户口迁入他人户籍地,或者将自己户籍地迁入他人户籍地。如果想将户口从原登记地迁到现居住地,需要本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并提供相关材料。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非北京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户口、女士官子女、福利院集体户口等为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如果需要办理市内迁移,需要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并经过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完成后,将领取新的户口簿作为办理依据。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与目标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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