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需要一个月时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应当符合如下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应当指定检察员或者经检察长批准代行检察员职务的助理检察员办理,也可以由检察长办理。
起诉后多久得到通知
起诉后,法院会在规定期限内通知被起诉的被告。具体的期限如下:
1、刑事公诉案件,会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在开庭十日以前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通知。
2、民事诉讼案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进行通知,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行政诉讼案件,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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