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一份,这可不行!如果公司不给,你得大胆地去要。他们要是不理你,别怕,有法律给你撑腰。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他们来查查看。记住,《劳动合同法》说了,公司得给你书面合同,明确权益。他们不给,就是违法,得赔你钱。你得拿出证据,证明他们这样做害了你。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个好办法,他们会调查,让公司赶紧给你合同。当然,也可以先跟公司好好说说,看能不能友好解决。实在不行,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总之,你得知道自己的权益,别被公司欺负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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