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一份,这份合同是否还有效对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我们必须根据实际的合同条款进行分析评估,而非将其简单地与劳动合同是否交付至劳动者手中划等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须由雇主单位实体和劳动者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经由雇主单位实体以及劳动者双方面分别在合同文本上以印章或亲笔签名方式确认生效。
而合同文本则需由雇主单位实体及劳动者双方各自持有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公司拿2份可以吗众所周知,订立的劳动合同时由双方法律关系双方各自持有一份是绝对合乎情理以及法律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条例,劳动合同正本应由雇佣方与被雇佣者分别各自一份拥有。因此,雇佣方应将职工所签名的劳动协议文本交付给员工本人持有留存;若雇主未能履行此义务将已签署的劳动合同交给员工的话,那么该职工作为受害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揭发。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关于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不应仅仅依据交付行为来作出判断,而应建立在双方协商与达成共识的基础之上。具体而言,合同的有效性需通过实体印章或签字的方式体现在雇主以及劳动者所持有之合同文本中。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亦着重强调了双向确认的重要意义及合同文本的共享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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