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有期限,期限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与债务履行请求权之间的关系
这里的债务,是指不当得利之债以外的债务,以合同债务居多。在债的关系尚未消灭的情况下,债务人未履行应该履行的债务,纯属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及由此而生的民事责任问题,无所谓不当得利。于此场合,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是基于原债的关系,而不是基于不当得利制度;是债务履行请求权的行使,而非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行使。因此说,债务履行请求权排斥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例如:买受人受领给付物后拒不支付价款,出卖人请求买受人交付价款的权利,是债务履行请求权,而不能说是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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