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具方法:
参保人员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凭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经认证的网上办事用户名,通过社会保险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参保证明,可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盖“社会保险业务用章”。
3、参保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缴纳记录,是不可能给你开社保参保证明,需要所在的工作单位有给你参保的记录。
手工开具条件:
1、属于天津社保参保人;
2、同时丢失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参保个人;
3、其他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使用自助终端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
手工开具所需资料:
1、《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申请表》;
2、身份证丢失证明或份证补办中的证明;
3、社保卡丢失证明;
4、户口本;
5、需要参保个人开具缴费证明的依据;
6、代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手工开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申请办理;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符合条件即时发放开具社保缴费证明。
单位可以为无法收集身份证、社保卡原件的异地工作职工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单位经办人携带《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申请表》、保单位证明信、参保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参保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开具参保缴费证明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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