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形式,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1、社会保障,是指为了使社会成员共同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运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给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
2、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直接对属于特殊情况的社会成员提供生活照顾或给以生活方面,其对象仅限于因生理缺陷而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为国家和社会尽义务做贡献而需要特殊照顾,因为无依无靠和未成年等必须借助社会力量对其赡养、抚养,以及处理其他特殊情况的社会成员。
3、社会救济,是国家有关部门(如民政部门)对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足以维持其最低生活需要的临时性物质帮助。
一、社会保险的多层次包括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分三个层次。
第一是“托底层”。主要是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等制度对城乡的贫困家庭和居民给予社会救助,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对鳏寡孤独等特定群体给予照顾。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支出。
第二是“主干层”。主要是通过实施权利与义务相联系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障。政府强制或引导社会保险制度实施,并承担必要的财政责任。
第三是“补充层”。国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根据条件,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商业保险,以满足不同社会成员的保障需求。
二、居民医保和城乡医保是否一样
居民医保和城乡医保一样。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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