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产权证申办流程解析
房屋产权证申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屋产权证明所需资料
房屋产权证明所需资料如下:
1.填写好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这个表格可以去当地房管局拿到;
2.提供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3.提供购房发票;
4.提供房屋平面图以及初始登记证,若还未办理初始登记证的话,可以将商品房销售证明和用地分列表带过去,可能会用到。
三、房屋产权证明办理需要多久
房屋产权证明办理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不过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根据以上办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限,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资料的多少尽量提速,可能1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个工作日才能完成。但一般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办结(补充材料的工作日顺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章 登记程序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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