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人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
1、当事人的近亲属;
2、律师;
3、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包括:人民群众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文艺工作团体;学术研究团体;宗教团体;
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一、朋友可以代替原告出庭吗
朋友可以代替原告出庭的,但当事人朋友的身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如果均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朋友是无法代替原告出庭的。
二、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个人所得税法列举了的才是全额扣除,除此之外都不得全额扣除。
1、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3、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对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汶川大地震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三、离婚案件有必要请律师吗?
离婚诉讼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请律师。法律对此并没有做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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