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处理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仲裁庭派员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拒绝接受送达的仲裁裁决书,送达人邀请见证人到场,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收情况,把仲裁文书留置受送达人住处,即视为送达。
(3)委托送达。仲裁委员会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委托受送达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送达。
(4)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或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对劳动仲裁不服到哪个法院起诉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的,应该是向当地的基层法院而不是中级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而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是单位认为有证据证明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则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三、不服劳动仲裁裁决法院有哪些审理范围
对仲裁裁决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对全案进行审理。
全文9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