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一般来说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特别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此可以知道,婚前财产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后有约定说婚前的财产也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就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民法典意思自治的体现。
民法典离婚前财产如何公证
离婚前财产要想公证,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相关协议书和材料,到公证处提交申请。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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