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三年,广西民办幼儿园将有望享受政府提供的税费减免、人才帮扶等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是广西日前发布的《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透露的信息。
目前,广西5053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为604所,仅占12%,农村公办幼儿园比例更低于总体水平,仅为7%。然而,占总数88%的民办幼儿园在园(班)幼儿仅占全部在园(班)人数的30%,规模小成为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瓶颈。
为改变学前教育公办少、民办弱的现状,《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幼儿园,并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未来三年,广西将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并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民办幼儿园经报备并公示收取的保教费还可免征营业税。此外,民办幼儿园将在用水、用电方面享受优惠待遇,按居民水电价格支付。
目前,广西民办幼儿园师资力量普遍较弱。针对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向民办幼儿园派驻公办教师制度和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共同发展机制,实行公办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支教机制。与此同时,广西将协调不同所有制幼儿园教师待遇,确保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平等。
在鼓励发展民办幼儿园的同时,广西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制定民办幼儿园分类定级标准,建立升级激励制度,定期实行分类定级评估,鼓励创建具有特色和品牌的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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