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主合同无效时,独立存在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仲裁协议与主合同是性质不同的独立条款,当主合同无效时,并不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因此,仲裁庭有权根据独立存在的仲裁协议,对主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
一、担保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担保合同的效力是:
1、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中存在的,即依赖于主合同的存在。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自然无效。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如约定为不可撤销的担保的,按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处理;
2、担保合同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单独担保合同的,视为无效;
3、担保合同的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公共秩序、良好习俗或有害社会利益的,也应视为无效。
二、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效力是:
1.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
2.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3.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三、订金可以退回来吗
订金是否可以无条件退还,需要视情况而定:
1、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卖方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
2、买方违约时,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并要求对方退款。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如下:
1、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独立的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2、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二、订金不退的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合同双方可以就定金退还的问题友好协商,协商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利于执行;
2、申请仲裁。若双方有约定仲裁协议,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诉讼解决。双方协商不成,且无约定仲裁协议,可以就定金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案情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就合同定金问题作出裁判。
综上所述,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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