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掖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发流程怎么走
1.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2.签收;
3.形式审查;
4.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逐一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5.受理;
6.行政审查,做出初步审查意见:(是否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要求;是否签署告知承诺书);
7.行政审批,作出是否同意发布的意见;
8.制作《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9.送达:按照申请人申报时要求的送达方式送达(窗口领取、邮寄送达、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
二、张掖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补发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
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一条规定,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2.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3.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4.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毁损、无法辨认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媒体或许可机构官网声明作废满15日后,向原许可机关提出补发申请。许可机关应对申请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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