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二、申请购买住宅的市内居民必须是没有住宅和现在住宅面积没有达到市内规定的住宅补助金面积标准的未达到标准的家庭。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二次公示三级审核制度。
(一)申请: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或暂住证向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的镇(办)或居委会领取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的《肇庆市端州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也可以在肇庆市建设局网站下载专区栏目下载,网址:www.zqjs.gov.cn。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审批表》,并向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的镇(办)或居委会提交《审批表》和相关资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接受申请单位告知不受理原因。
(二)初审和公示:镇(办)、居委会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镇(办)、居委会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的镇(办)或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镇(办)或居委会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申请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镇(办)或居委会提出,镇(办)或居委会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镇(办)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提交区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现如今在很多城市都有了经济适用房,这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中住房有困难的家庭推出的政策性房屋,不过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当地的条件,与此同时也要按照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来办理相应手续才行。而对于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多少也是会受到限制的,并非像买卖商品房那么自由。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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