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
伤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大致如下:
1.申请
申请审核通过的家庭将通过计算机程序公开摇号取得轮候序号。
2.受理
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
3.公示
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10天的公示。
4.审核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年限、住房面积核查,随后开展为期10天的初审公示。
5.摇号和选房
两次摇号,主要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轮候选房,第1次摇号确定轮候次序,建立轮候名册;第2次摇号确定购买或者承租的经适房。
6.购房
销售单位与符合规定的购房人签定《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后,收回购房人所持《购房证明》并留存备查。
7.登记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二、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
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条件如下: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价格
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价格按照面积进行计算,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部分,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价格计算公式如下:购房款=(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有住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实际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可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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