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讯逼供之后翻供不一定就无罪了。如果被告人称是因为庭审前被刑讯逼供作出的有罪供述是虚假的而翻供,法庭应当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而翻供能否成功,关键要看法庭的调查结果。如果法庭对于非法证据,的合法性有疑问,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此种情况下,该案只是可能会延期审理。如果法庭认定存在刑讯逼供,那么刑讯逼供所取得的供述就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讯逼供罪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刑讯逼供罪追诉期已过,一般情况下公诉机关不再追究,法院也不会审判,当然就是无罪。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未经法院审判判决的,不认为是犯罪,即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的;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新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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