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婚前财产及婚内财产以及离婚时的分割等作出约定,只要双方系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也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就是有效的。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即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约束力。首先,对夫妻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这是对内效力。其次,根据公平原则,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夫妻财产约定须为第三人所明知或经公证的,才能发生对外效力,也即第三人知道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该约定对第三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第三人对夫妻财产约定不知情,该约定的效力不能及于第三人,也即债务不能由夫妻一方承担,而是由双方承担。
应该怎么申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如何申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并下列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2、财产约定协议书;
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的房屋产权证);
4、已婚的提供书;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全文7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