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卖方自身不当行为而导致合同时效终止,则定金可予以退还。定金的设立旨在确认合同效力、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以及具有一定程度的惩戒性质,属于法律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双方已事先达成约定,应依照约定处理;若未作约定,当家具销售商违约时,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反之,若为消费者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
此外,定金的总金额不得超出合同标的物价值的20%。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的,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一旦定金合同生效,一旦双方发生争议,买方不仅无法收回预付款项,甚至可能面临诉讼风险,需承担双倍定金的违约金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若卖方不具备销售资格或条件而进行销售活动,则定金应当无条件退还。简而言之,订金通常均可退还,但定金的退还须遵循法律规定。
同时,还需关注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若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亦将随之失效,在此种情况下,定金亦应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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